楚江新材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于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