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了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招商证券承继。招商证券已指派张维先生、于珊珊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