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与2020年3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上海鸿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此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按照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最大股数计算,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22,475,779股,按照上海鸿孜将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最大股数计算,上海鸿孜持有上市公司158,100,000股,持股比例将增至30.26%,导致上海鸿孜认购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