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董事会决议:通过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9日开市起复牌。此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