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