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通知债权人第三次公告: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