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等。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57号),要求公司对2018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因回函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最晚于2019年4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