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大股东陈烈权先生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司股东陈烈权近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和湖北银行荆州支行。
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肇庆分行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肇庆分行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
收到(2019)皖民初21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的公告:于2019年4月3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皖民初21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
收到公司担保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相关债权人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相关债权人因购买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相关平台发行的债券产品逾期未兑付而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
发送《律师函》的公告:根据泉州中院(2019)闽05民终1100号《民事判决书》,林文智与林云燕、冠福股份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陈双培借款700万元及相应利息等。鉴于案涉款项均为林文智占有、使用,其应当主动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公司于2019年4月1日,通过律师向林文智发送了《律师函》。
公司担保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的进展公告: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私募债提供担保,近期因同孚实业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同时,由此也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
收到(2018)浙0103民初4478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浙0103民初4478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