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梅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启东富利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等。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阳光集团和康田实业于2018年12月18日和20日将其持有的合计20862700股公司股份分别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8阳城02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15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3年期。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发行期限: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