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于2018年12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于2018年12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台州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于2018年12月12日与中国工商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