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对《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函。收到意见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