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周建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