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