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对王继红、吴学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2018】21号)(《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