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公司及董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时间:2024-06-18 11:16:14来自:中证网字号:T  T

中证网讯6月17日晚,永安林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永安林业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合同履行情况、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董事会决议日期、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延冬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