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股份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超四千万元 多个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时间:2024-03-28 01:32:02来自:经济参考报字号:T  T

即将登陆创业板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瑞股份”),已于3月25日开启新股申购。《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研读招股书发现,IPO报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至6月)内,中瑞股份存在高达数千万元的第三方回款,且个别第三方公司在向其回款后不久即宣告注销。这一问题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要求中瑞股份说明第三方回款的合理性。

第三方回款超4000万元

个别第三方公司悄然注销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中瑞股份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2057.58万元、1527.84万元、248.00万元和189.0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7%、2.36%、0.32%和0.52%。

中瑞股份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的2020年,宁波时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时德电子”)与公司客户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奉化德朗能”)存在债务关系,代支付货款900万元。

而公开资料显示,第三方公司时德电子成立于2020年5月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为0,所属国际行业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包括“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玩具和电池的制造和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和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以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家企业成立仅8个多月后的2021年1月19日,即对外发布了《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9日,时德电子在实缴资本一分钱也未到位的情况下被注销。

这一问题也引起了监管的高度关注。2022年7月,监管层在首轮问询函中,要求中瑞股份说明时德电子的具体情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成立时间较短且注销的原因、代奉化德朗能付款的原因、支付方式、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

对此,中瑞股份回复称,时德电子向奉化德朗能租赁生产线,从事锂电池代加工业务。根据对奉化德朗能破产管理人访谈,2020年7月后,由于奉化德朗能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奉化德朗能一直委托时德电子代收代付款项。根据奉化德朗能破产相关文件以及对时德电子原高管的访谈,2020年时德电子租赁奉化德朗能生产线,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时德电子的主要管理人员曾在奉化德朗能任职。因此,时德电子同意代奉化德朗能向公司支付货款。2020年7月20日,时德电子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公司付款900万元,第三方回款真实、合理。

记者注意到,一直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时德电子,在成立仅两个多月后,代即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奉化德朗能向中瑞股份偿还了900万元债务。而天眼查等公开资料显示,奉化德朗能系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德朗能”)全资控股公司。早在2019年1月10日,原告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起诉上海德朗能及奉化德朗能等被告的一审案件,由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在2020年的2月18日、4月13日、6月3日分三次开庭,最终于2020年6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上海德朗能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696.50万元,奉化德朗能对此款项承担共同付款责任。2020年12月2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全部未履行等为由,将奉化德朗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1696.50万元。此前的2022年10月,上海德朗能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梳理上述事件时间脉络发现,2020年6月14日,奉化德朗能被判决承担逾千万元付款责任。仅一个多月后的2020年7月20日,时德电子便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中瑞股份付款900万元。按照中瑞股份回复报告说法,这900万元应该是时德电子向奉化德朗能支付的生产线租赁费用。法律界人士指出,奉化德朗能在明知已有法院判决且银行账户已被保全的情况下,仍然通知相关债务人直接向自己的债权人支付货款,这种行为存在“打擦边球”、帮助规避法律执行义务的嫌疑。

多个客户被列失信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和奉化德朗能类似,中瑞股份的多个客户也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中瑞股份来自天臣新能源(渭南)有限公司(简称“天臣渭南”)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的回款分别为250万元、90万元、195万元和175万元。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1月2日,天臣渭南就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后,天臣渭南又因多起案件未履行、被执行总额超千万元而屡次进入失信、被限制消费等黑名单。截至目前,天臣渭南仍处于失信状态。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中瑞股份不担心失信人天臣渭南的回款能力,甚至在明知天臣渭南失信的情况下仍向其持续销售产品且每年都能顺利从与天臣渭南关联的第三方公司获得一定回款。种种异常行为背后,是否存在虚增回款或其他利益安排?在书面回复《经济参考报》记者质疑时,中瑞股份表示:“公司与天臣渭南业务合作、回款正常,回款方与天臣渭南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的情形。”

无独有偶,报告期内,中瑞股份向比克电池(指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5641.96万元、8041.1万元、5886.60万元和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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