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 您的提问涉及具体客户,请联系对口业务人员咨询
时间:2023-11-07 13:28:48来自:证券之星字号:T  T

证券之星消息,外服控股(600662)11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对应,是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一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问贵公司替融通人力代缴社保,是否意味着承认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未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而贵司代缴社保,可否申请贵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双倍工资?

外服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的提问涉及具体客户,请联系对口业务人员咨询,谢谢!

投资者:公司如何持续部署实施数字化转型,探索利用AI大模型搭建企业私有模型,实现数据赋能业务,优化数字化服务能力。

外服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目前已确定了六大数字化应用场景、七大项目群,将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现有业务领域之中,赋能各类业务,提升客户体验,实现降本增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劳动者未与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贵公司如何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到贵公司的?有关部门说可能存在贵公司代劳动者签字的情况,请问是否属实?如属实,请问贵公司既非劳动者的监护人,又无劳动者授权,凭什么代表劳动者与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外服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各项业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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