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证券简称:世华科技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78,61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01%。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3号),世华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2,886,9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113,0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631,3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00,172,2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2,459,04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78,613,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01%。其中,包含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获得的转增股份51,032,400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78,613,400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0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40,000元(含税),转增68,8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2,000,000股变更为240,8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以6.06元/股的授予价格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72,440股。2022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前述股份的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272,4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0,800,000股增加至241,072,4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年6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21,558,872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1,072,440股增加至262,631,31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2,631,3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00,172,272股,占总股本的76.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2,45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78,613,400股,占总股本的68.01%。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顾正青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
“(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
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