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时间:2023-08-24 07:37:24来自:证券日报字号:T  T

证券代码:605007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1002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共5人计划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女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4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8月23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共5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527,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具体情况如下: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女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4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若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07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1002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

华创证券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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