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金新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2日收到董事蔡昕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8月12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昕的辞职在2023年8月12日起生效。在选举出新董事之前蔡昕女士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金新城表示,蔡昕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