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再融资项目过会 保荐人就问询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时间:2023-06-06 13:03:32来自:中国证券网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6月3日,蓝天燃气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8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偿还银行借款。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驻马店市非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用户入户固定成本和年均使用成本、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河南省前期投资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取得效益情况,说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关键指标是否谨慎合理,相关风险信息披露是否已经充分准确。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涉及投资房地产相关业务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需进一步落实事项:请发行人:1.进一步修订完善“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体的测算过程、关键指标及依据;2.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合理,测算过程中使用到的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和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等关键指标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村村通工程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关键指标依据。据公告,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发行人全面梳理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风险提示内容具备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符合公司现状、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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