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据上清所披露,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据悉,该债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本期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270天,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起息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
另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