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收中证监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资金使用不规范
时间:2023-01-13 13:28:50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13日专讯》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丁江宁出具警示函。经查,在信息披露方面。定期报告存在披露不准确、不一致的情形,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治理方面。信息披露负责人不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对定期报告进行书面确认。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审批不规范。

丁江宁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丁江宁目前为国美通讯(沪:600898)监事会主席。

中证监要求国美电器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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