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时间:2023-01-12 18:28:11来自:字号:T  T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4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1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A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420 0144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是 是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成长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1月13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自2023年1月13日起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在申购开放日、赎回开放日以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的相关申请,将不予确认。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均设定了1年锁定持有期,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5.2其他销售机构

同时代销A、C份额的场外非直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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