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年9日晚间,巴安水务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6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7号)。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7号)。
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巴安水务涉及两项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事项。2020年7月至8月,巴安水务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的1.3亿元借款及后续延期借款提供担保,该关联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2019年期末净资产的5.46%。2020年末,上述担保余额为11,830万元,占2020年期末净资产的6.40%。2021年11月29日,巴安水务首次披露上述担保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100件,累计金额达144,190.71万元。其中,截至2020年8月14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22件,累计金额达24,452.61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共计39件,其中37件均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累计金额达94,370.39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51.96%。直至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8日,巴安水务才通过临时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补充公告》披露了上述诉讼事项。
证监会拟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巴安水务近年来业绩表现不佳,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22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亿元,同比下降38.1%,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母净利润-1.65亿元,上年同期为-7809.2万元,亏损幅度扩大。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虽然巴安水务是于2022年2月16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但是在2021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相关违规的内容就已经被曝光,因此暂定: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巴安水务,且在2021年11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巴安水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