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两起诉讼影响 麦格米特法定代表人收到
时间:2022-04-08 13:25:34来自:中国证券网字号:T  T

麦格米特(002851)4月8日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麦格米特能源”)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称“南山区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对麦格米特能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麦格米特能源及其法定代表人童永胜,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童永胜为麦格米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麦格米特能源及童永胜被出具《限制消费令》,主要是涉及相关诉讼。2019年1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麦格米特与深圳市盛普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盛普威”)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最终麦格米特胜诉,盛普威须向麦格米特赔偿400余万元,但是盛普威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导致麦格米特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麦格米特能源与盛普威存在货款纠纷,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决麦格米特能源应付盛普威150余万货款。麦格米特介绍,该案件判决后,盛普威应以麦格米特能源所付货款150余万元,冲抵前一案件中所欠付公司的400余万赔偿款。

不过,在冲抵协商过程中,盛普威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冲抵问题,恰逢深圳疫情严重导致当事人与南山区法院沟通,以及南山区法院同意冲抵的时点产生时间差。在未协商解决之前,南山区法院已经发出《限制消费令》,对麦格米特能源及童永胜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麦格米特表示,麦格米特能源及童永胜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该事件仍属母公司应受偿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无实质影响,是公司回收债权的合法途径。疫情得以管控正式复工后,麦格米特能源已将应付150余万货款支付至南山区法院。待南山区法院确认处理完毕后,将于近期解除对麦格米特能源的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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