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索赔进展:投资者一审胜诉,参与索赔条件有变
时间:2022-01-04 11:06:48来自:新浪字号:T  T

2022年新年伊始,103名投资者诉升达林业(ST升达,002259)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有了重要进展,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书,升达林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升达林业被证监会处罚的行为与各部分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升达林业需向85名原告支付赔偿款,另外18名原告因不符合索赔条件被驳回了诉请。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认定的索赔条件与之前律师预判的有所差异,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9月15日(升达集团2014年9月与成都农商行签订《并购融资借款合同》借款3.87亿元,升达林业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与成都农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升达林业未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诉事项)。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8年10月8日,升达林业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和风险警示的时间。

根据一审判决,符合向升达林业索赔的条件变更为:在2014年9月15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买入升达林业股票,并在2018年10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索赔时效将在2022年5月份到期,适格的投资者若逾期起诉,将不享有胜诉权。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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