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96家 中信证券过56.5单
时间:2021-12-20 10:14:02来自:中国经济网字号:T  T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72次审议会议于1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如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96家企业。

华如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芮辰、王彬。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56.5单IPO项目。此前,1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过会;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2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4日,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保荐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过会;11月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议。(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华如科技以军事仿真为主线,依托平台、模型、数据三大基础工程,紧贴作战实验、模拟训练、装备论证、试验鉴定、综合保障的仿真需求,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形成一系列面向部队、服务打赢的军事仿真应用产品。

公司成立至今,无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杰直接持有公司19.60%的股份,韩超直接持有公司18.96%的股份,二人共同作为华如志远、华如筑梦和华如扬帆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21.81%的股份。李杰和韩超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能单一对股东大会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杰和韩超。2015年8月10日,李杰、韩超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截至自2015年8月10日起生效至2016年4月25日后满36个月之日终止。2017年9月21日,李杰、韩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取消《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并约定《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不可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杰、韩超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60.37%,对公司经营管理构成控制,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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