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2月9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汽车”)新增两则成为被执行人记录,执行标的合计约为137.15万元,均于12月6日立案。
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皖1523执3030号,执行标的为132.23万元,执行法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另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豫0391执1506号,执行标的为4.92万元,执行法院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据乐居财经了解,速达汽车于2010年9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振甫,注册资本为21.2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等。公司主要由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50.95%,李复活持股20.05%,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8%。
据悉,速达汽车有失信记录23条,未履行数量23条。有被执行人记录28条,被执行总金额2.04亿元。此外,速达汽车被限制高消费24次,历史限制高消费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