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2月3日,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号为(2021)陕0104民初2908号,诉讼身份为被申请人,发布日期为2021-12-01,所属案件为张联平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程序案件执行的案件。
据悉,裁判结果为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729824.54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另悉,原告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联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申请人张联平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729824.54元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并于当日向本院交纳保全费。2021年4月28日,申请人张联平向本院提交陕西国辰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产保全担保函作为担保。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6-26,法定代表人为王忆会,注册资本为143832.791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投资控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公司大股东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9709%,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王忆会、岳山、程维分别持股82.00%、10.00%、8.00%。公司对外投资企业23家,房地产类3家,为北京万通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7起,作为被告的8起;共13个风险关系对象;共23条裁判文书,案件总金额7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