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1月23日,据上清所披露,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说明书。
据悉,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上限为15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期限:品种一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另悉,本期中期票据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发行,自2021年11月29日开始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