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0月26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昌市监处罚〔2021〕2485号,行政处罚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七条,处罚金额为6万元,决定机关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为10月21日。
行政处罚内容为责令福田汽车改正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福田牌BJ5048XLC-FE型冷藏车和福田牌BJ5043XLC-BG型冷藏车汽车产品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623元。
据乐居财经了解,福田汽车于1996年8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巩月琼,注册资本为65.75亿元。公司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46%,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股4.51%,许加元持股2.14%。福田汽车对外投资企业共57家,包括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福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
据悉,福田汽车有裁判文书记录1398条,案件总金额为5.97亿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6.57%,涉案案由为追偿权纠纷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