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7.54万元
时间:2021-10-20 11:15:40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10月20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7.54万元。该案案号为(2021)赣0111执1697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

方大特钢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约21.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志新,经营范围包括弹簧专用设备、汽车零部件、模具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等。该公司主要由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19.35%,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6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8.33%,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股8.16%,方威持股5.39%。该公司有28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

方大特钢曾涉司法案件82起,57.3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5.61%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最多。此外,该公司有2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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