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10月19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上诉人/原告为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龙),被上诉人/被告为越博动力,案号为(2021)苏0117民初3860号,审理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开庭时间为2021-10-19。
南京金龙成立于2000年12月1日,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兵,经营范围包括客车及乘用车、配件、附件制造等。该公司由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股3.6%。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312起,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越博动力成立于2012年4月19日,注册资本约7849.8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占江,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等。该公司主要由李占江持股28.36%,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4%,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9%。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64起,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此外,该公司有4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288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