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7日,企查查显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3执1630号,执行标的为4091705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据悉,宝沃汽车成立于2016年1月18日,注册资本约为6.6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良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汽车(含轿车);生产发动机;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等。该公司由神州优车(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2%,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79%,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05起,其中65.71%为被告,15.24%为原告,17.14%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被执行人记录12条,被执行总金额457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