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6日,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徒河食品”)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鲁0191执2009号,执行标的为277万元人民币,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徒河食品成立于2006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为8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晨,经营范围包含生猪养殖、预包装食品的加工、销售;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销售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张训照,持股26.34%。该公司有2家对外投资企业,均为100%控股。
据悉,徒河食品共涉及司法事件28起,其中64.29%的案件身份为被告,7.14%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占比21.43%。该公司历史被执行人7次,涉案金额为15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