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沃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4万元
时间:2021-09-06 13:51:10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讯9月6日,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京03执1583号,执行标的为5.4万元人民币,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

宝沃汽车成立于2016年1月18日,注册资本为6.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良芸,经营范围包含制造汽车、生产发动机、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等。该公司由神州优车(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2%,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8%。该公司有10家对外投资企业,均涉及汽车领域。

据悉,宝沃汽车共涉及司法案件105起,其中65.7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5.24%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占比17.14%。该公司有被执行人记录11条,涉案金额为4164万元,历史被执行人7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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