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日|长城科技(603897.SH)公布,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永华、范先华、陆永明、俞权娜、盛根美、施剑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12250股、12500股、10000股、5300股、5300股,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股东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