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2日,据企查查,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龙汽车”)新增三则被限制高消费信息,关联对象为张景新,限消令对象为五洲龙汽车。
据悉,案件一案号为(2021)粤0310执1230号,申请人为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月1日立案。案件二案号为(2021)粤0310执1327号,申请人为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于2月3日立案。案件三案号为(2021)粤0310执1328号,申请人为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于2月3日立案。
据乐居财经了解,五洲龙汽车成立于2002年5月17日,注册资本为3.7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景新,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底盘的购销等。该公司由广东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2%,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
据企查查数据,五洲龙汽车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03条,历史被限高26次。有被执行人记录14条,被执行总金额约1.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