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8月25日,企查查显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新增裁判文书,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该案原告为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被告为中通客车,案号为(2021)鲁1502民初3号,审理法院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为中通客车支付亿能电子货款约309.6万元。
亿能电子成立于2006年4月20日,注册资本6233.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华辉,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器、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管理软件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约为65.8%。
中通客车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注册资本约为5.9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百成,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研发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07%。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329起,41.95%的案件身份为被告,45.29%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多。此外,该公司有有2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