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8月9日,企查查显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冬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0万元人民币。该案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5日,案号为(2021)京0105执33784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日,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冬,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于冬,持股25.6%。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5起,80%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0%的案件身份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