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赵微8月5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另悉,本期债券的预计发行期限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共2个工作日。起息日为2021年8月10日。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海涂开发和商业贸易等业务。大公国际认为,本次评级结果表明受益于海涂开发的协同效应,公司土地储备保持在一定规模,优质的金融及高科技企业形成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利润规模提供较好的补充。
但2018~2020年,公司收入规模逐年下降,较大规模的项目转让导致公司未来发展受限,较大规模的在建项目带来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部分项目存在去化难度,债务负担较重,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对公司再融资带来不利影响。
与新湖中宝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