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2小时!两只A股即将退市,曾是大牛股,却财务造假、接连巨亏…还有一家退市倒计时
时间:2021-07-22 12:57:34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两只退市股在A股的时间仅剩下最后2小时,之后将被交易所摘牌。

7月22日,北讯退、斯太退将走完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将被交易所摘牌,届时投资者只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北讯退尚有3.43万在册股东,斯太退也有4.23万股东,对于这7.66万股东来说,仅剩2小时可在A股市场交易该两股。

北讯退、斯太退迎最后2个小时交易

今年6月2日,深交所宣告北讯退终止上市。同日,深交所还决定对斯太退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月10日,北讯退和斯太退同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7月21日已交易29个交易日,7月22日即今日是两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深交所将对两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投资者只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据斯太退公告,由于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斯太退也提醒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曾几何时,北讯退和斯太退均是大牛股。

北讯退的前身为齐星铁塔,2010年2月10日登陆深交所上市,2017年,齐星铁塔定增募资50.3亿元,用于收购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投资北讯电信专用无线宽带数据网扩容项目。

在此消息刺激下,公司股价曾在2018年3月一度涨至28.5元,较2017年初的最低价接近翻倍。

但由于北讯集团业绩“变脸”,收购完成后,2018年、2019年、2020年业绩接连出现巨亏,2018年亏损11.1亿元,2019年亏损24.3亿元,2020年亏损14.3亿元,公司股价也自2018年后接连下挫,截至今日午间收盘,北讯退股价跌至0.37元,市值跌至4.02亿元。

斯太退也是曾经的大牛股,2015年底在资本市场牛市的助推下,公司股价曾一度涨至21.88元。与北讯退业绩巨亏有所不同,斯太退被证监会认定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截至今日午间收盘,斯太退跌至0.27元,市值跌至2.08亿元。

北讯退、斯太退未按期披露年报

两家公司均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来看,北讯退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9日起暂停上市。

北讯退原定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但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了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6月2日,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坚决予以打击,及时对斯太尔、北讯集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上市公司触碰红线的行为绝不姑息。

因年度报告“难产”,北讯退于5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随后,北讯退披露2020年年报以及2021年一季报,但结果仍是巨亏,2020年亏损14.27亿元,2021年一季度亏损2.1亿元,并且2020年的年报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与北讯退不同,斯太退同时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和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今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斯太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该认定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时,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申请恢复上市被否天翔退进入退市整理期

因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年、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翔环境于2020年5月13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

2021年以来,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谋求公司恢复上市,但最终因恢复上市申请不予受理触发退市。

7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维持公司股票退市决定,并且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天翔退自2021年7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8月27日。

值得一提的是,天翔退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向成都中院提交了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公司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了《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及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公司管理人认为,截至2021年6月29日,公司《重整计划》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均已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裁定确认《天翔股份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管理人监督报告所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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