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7月2日,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号为(2021)沪0115执6453号,判决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据悉,该案件申请执行人为上海耐斯立门窗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上海耐斯立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沪0115民初509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193,000元人民币等。因义务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上海耐斯立门窗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上述义务,并承担执行费2,795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
另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盛发展”,证券代码002146,SZ)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金约18.823428亿元,一直致力于中等规模城市地产开发,通过专业化经营与高档产品品质诠释现代人居住理念。公司涉及司法案件997起,案由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