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琴与首都开发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房屋、车位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
时间:2021-06-08 14:39:52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讯6月8日,据乐居财经获悉,刘玉琴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配合原告刘玉琴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号房屋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号车位转移登记至原告刘玉琴名下;驳回原告刘玉琴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20元,由原告刘玉琴负担(已交纳)。

判决书显示,原告刘玉琴诉称,被告退还原告房屋产权代办费1980元和车位产权代办费2450元,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车位登记手续,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6661.66元;被告拆除现有不符合规划的门楼建筑;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拆除阳台隔断、赔偿相应的装修施工费用5000元;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将文体活动室交付使用。

据企查查APP显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00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是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拥有国家一级开发资质和30多年丰富行业开发经验。企查查司法案件显示,公司曾涉及物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等多起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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