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富临精工5月11日早间发布公告,对此前发布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并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激励计划中原本作为业绩考核指标之一的市值考核目标被调整取消,只保留了业绩考核指标,公司表示:“考虑公司股价及市值的波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短期内无法有效反映公司经营业绩状况的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讨论后决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取消了以市值作为业绩考核指标。”
4月26日晚间,公司在发布2020年年报、2021年一季报的同时发布了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4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亿元;今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5.2%和22.07%。
4月26日晚间,公司还推出了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2021年-2023年,公司含税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26亿元、46亿元、68亿元,且对应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021年-2023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均数分别达到120亿元、160亿元和200亿元。
激励计划发布后,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对公司提出的业绩增长合理性及市值目标考核的科学性等进行了关注问询。
富临精工从其所在的行业特点及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业绩考核指标分解及经营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做了回复。
公司表示,2021年-2023年预计业务收入分别为26亿元、46亿元、68亿元,2022年-2023年预计业务收入要远高于2020年实际业务收入,其主要原因是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能扩增与快速放量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业务快速增长所致。2021年-2023年预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亿元、4.8亿元、5.8亿元,对应的预计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1.21%、20%、20.83%。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净利润同比增长率指标要求设定为“不低于20%”。公司明确表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选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该等指标在设定时充分考虑了公司业绩情况、市场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环境影响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客观、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刺激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多回报。
富临精工副董事长李鹏程表示,市值是价值创造和股东回报的体现,也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公司在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也会坚持关注公司的市值增长和股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