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34家 南京证券过首单
时间:2021-04-23 10:23:58来自:中国经济网字号:T  T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34家企业。

金钟股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封燕、崔传杨。这是南京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金钟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内外饰件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轮毂装饰件(轮毂装饰盖、轮毂镶件)、汽车标识装饰件(汽车字标、汽车标牌、方向盘标)和汽车车身装饰件(装饰条、车身装饰件总成、格栅等)。

此次发行前,广州思呈睿直接持有金钟股份68.56%的股权,为金钟股份的控股股东。辛洪萍直接持有金钟股份12.00%的股权,通过广州思呈睿间接控制金钟股份68.56%的股权,通过珠海思普睿间接控制金钟股份2.36%的股权,合计控制金钟股份82.9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金钟股份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53万股,且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金钟股份拟募集资金2.97亿元,其中2.58亿元用于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3970.00万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DAG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DAG拥有发行人产品在北美洲和南美洲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对DAG存在重大依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对其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根据天津戴卡下发的订单将产品直接交付至天津戴卡仓库,天津戴卡负责验收,但由上海杰康贸易商行等五家贸易企业与发行人签订销售合同并进行结算。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贸易企业与天津戴卡的关系;(2)上述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财务规范性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进一步披露发行人对DAG的依赖情况以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与天津戴卡及五家贸易企业的合作安排是否存在合规风险,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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