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600720.SH)子公司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公司”)违法越界开采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
祁连山公告称,漳县公司收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02号),没收漳县公司越界开采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按照越界开采量2014.5万吨乘以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单价3.01元/吨计6063.645万元;并处以20%的罚款1212.729万元,扣减原漳县国土资源局已处罚的25.308万元,共计罚没款7251.066万元。
记者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对越界采矿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为处以违法所得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漳县公司此次被处以20%的罚款,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认为,对漳县公司按最低额度罚款可能有点过轻。
“漳县公司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对公司的处罚,应该考虑到各项因素,既要起到处罚的效果,也不能把企业搞倒。”祁连山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此表示。
违法越界开采十年
漳县公司于2013年起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对苟家寨石灰岩矿越界开采,致使该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祁连山为甘青藏区域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在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高端工程市场占主导地位,在甘肃市场占有率达45%,在青海市场占有率达24%,形成了十七大水泥生产基地,在役19条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市场范围涵盖甘肃、青海、西藏三省区主要水泥消费市场。
祁连山发布的最新年报显示,2020年全年,公司共销售水泥(含商品熟料)2378.97万吨,同比增长4.96%;产销商砼160.33万方,同比增长5.62%;生产骨料169.96万吨,同比增长139.86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11亿元,同比增长12.70%;实现利润总额18.27亿元,同比增长19.32%;实现净利润15.49亿元,同比增长18.49%。
在业绩增长背后,漳县公司违法越界开采案件备受外界关注。漳县公司是祁连山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生产,配套的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面积0.1807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20万吨/年。2016年至2020年,漳县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0.71亿元、1.09亿元、1.59亿元、2.05亿元、1.27亿元,
2020年9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揭开了漳县公司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后被生态环境部作为警示案例进行过通报。通报显示,去年9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漳县公司进行现场督察时发现,该公司分别于2011年、2013年起,就在盐井乡灯笼坪粘土矿和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进行开采。其中,苟家寨石灰岩矿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该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2013年至2016年,中国建材集团(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因越界开采问题先后3次被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但企业每次罚款都是一交了之,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延续至今。
通报指出,2015年,漳县公司声称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其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甚至通过披“迷彩服”的方式遮掩矿山生态治理不力,应付检查,性质十分恶劣。
2020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挂牌督办中国建材集团(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66号),决定将漳县公司违法采矿案列为部挂牌督办案件,由部执法局负责监督指导,并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落实。
处罚过轻?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没收漳县公司越界开采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按照越界开采量2014.5万吨乘以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单价3.01元/吨计6063.645万元;并处以20%的罚款1212.729万元;扣减原漳县国土资源局已处罚的25.308万元,共计罚没款7251.066万元。
根据祁连山公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调查发现,漳县公司在2010年10月取得采矿权后,开始在采矿权外开采至2020年5月停止,在采矿权外动用的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2014.50万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没收漳县公司越界开采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按照越界开采量2014.5万吨乘以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单价3.01元/吨计6063.645万元;并处以20%的罚款1212.729万元;扣减原漳县国土资源局已处罚的25.308万元,共计罚没款7251.066万元。
实际上,7200余万元的实际罚没款要比祁连山预测的要少很多。在2020年年报中,祁连山表示,公司及子公司漳县公司,分别聘请了律师和第三方矿产勘查机构,并形成《法律咨询意见》及《甘肃省漳县苟家寨水泥用石灰岩矿越界开采动用资源储量内部认定核查报告》(以下简称“《核查报告》”)。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公司预计越界违采事项将导致没收漳县公司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根据《核查报告》中估算合计动用储量2014.50万吨,并结合测算的石灰石价格3.10元/吨,经计算,预计因越界开采没收的违法所得为6244.95万元,预计罚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