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戎技术”)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12家企业。
嘉戎技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飞燕、李泽业。这是安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单IPO项目。此前,1月29日,安信证券保荐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8日,安信证券保荐的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1日,安信证券保荐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嘉戎技术是一家以膜分离装备、高性能膜组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高浓度污废水处理及清洁生产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蒋林煜、王如顺和董正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林煜直接持有公司35.89%的股份,王如顺直接持有公司26.02%的股份,董正军直接持有公司26.02%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比例为87.93%。另外,王如顺通过嘉戎盛美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董正军通过嘉戎盛美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份。蒋林煜担任嘉戎技术董事长,王如顺担任副董事长,董正军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嘉戎技术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拟募集资金96,168.46万元,其中22,195.16万元用于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14,277.22万元用于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15,728.3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967.78万元用于运营网络建设项目,29,000.0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申报材料显示,碟特膜技术于2018年设立,其实际控制人王如顺时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也是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于2019年5月收购碟特膜技术100%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碟特膜技术的设立背景;(2)收购成立仅一年的碟特膜技术的原因、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与RTS公司于2018年签署的《独家代理协议》尚在履行中,依此协议,发行人向RTS公司采购“Rochem”品牌的DT类膜组件及配件。2019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Rochem”商标无效,2020年发行人向RTS公司的采购金额为2,681.40万元,未达到《独家代理协议》约定的最低采购金额。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达到《独家代理协议》约定的最低采购金额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67%、55%、35%、38%,境外供应商占比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2)是否对境外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供应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天源环保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37.47万元、2,857.51万元、4,393.88万元、4,792.73万元。天源环保招股说明书披露,同期向发行人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171.18万元、4,863.34万元、8,108.38万元和1,099.36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设备经安装与调试并出具设备验收单的平均周期以及与上述差异是否匹配;(2)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员工创办企业的情形。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方面的缺陷及整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与天源环保同期销售、采购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未达到《独家代理协议》约定的最低采购金额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