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3月31日,乐居财经获悉,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股份”)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刘某,被告为东光股份。
东光股份曾因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遭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昌卫水罚〔2017〕017号。
东光股份曾涉司法案件超300起,历史被执行人8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20万元。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所涉及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最多。
东光股份成立于1999年4月,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该公司大股东为北京世纪升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54%。